• 0

社保可以延缓缴纳!武汉四部门出台7大硬核举措

巴赫旧约 发表于 2020-2-11 07:57: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俄罗斯 LLC Baxet
283 1

马上登录,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光谷通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为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月10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联合印发通知,通过继续实施降费率政策、延期办理和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大稳岗返还力度、加大就业补贴力度、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确保各项社保报酬发放、优化包办服务在内的七项硬核援惠企惠民政策,稳定企业发展。
继续降费率
社保费用可延期缓缴
文件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未能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核定、变更、异动及缴费等业务的,可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后办理。受疫情影响,遭遇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社会保险包办机构批准可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应按规定足额补缴。延期办理和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加大稳岗补贴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当地6个月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力争2020年6月30日前将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到企业。
确保武汉市退休人员
养老金等按时足额发放
市人社局还增强与财政、银行的衔接,确保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报酬不受疫情防控的影响,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各项报酬、失业保险各项报酬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社会保险报酬。
延长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长江融媒出品记者:章鸽 通讯员:彭燕娥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免责声明: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光谷社区站长,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光谷通·版权声明
1、本帖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网站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光谷通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光谷通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平台,但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您的权益,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以核实,并作出隐藏、删除等处理; 7、光谷通管理员和版主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发贴者的情况下删除本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向自由奔跑 来自 俄罗斯 LLC Baxet
湖北武汉灵活就业到底什么时候才化扣社保啊?20号前放进去,一直没有扣
2020-2-24 21:12:06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12-2024, 微网科技.    Powered by Discuz! X3.5    鄂ICP备12013467号-10|网站地图|Sitemap

GMT+8, 2024-11-26 01:51 , Processed in 0.495138 second(s), 36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