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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职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独立董事鲁再平先生联系,均无法联系上其本人,鲁再平先生也未出席公司近日召开的年报审计沟通会。公司已向鲁再平先生的工作单位发函联系扣问其现状,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鲁再平先生工作单位的回复,无法确定鲁再平先生失联的具体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仍有8名董事正常履职,此中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鲁再平先生失联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和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统统正常。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希望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推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团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21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团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包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纪录、误导性报告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近日,武汉东湖高新团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以下简称“工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佩尔”)向工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贷款提供包管。
①被包管人名称: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包管数量及累计为其包管数量:本次包管金额人民币49,000万元,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至公告日为联投佩尔包管发生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含本次包管),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提供包管的余额为人民币3,675万元(不含本次包管)。
③本次是否有反包管:无
④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和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包管余额为人民币339,477.94万元(不含本次包管),共累计对外提供的包管余额为63,840.71万元(不含本次包管)。
2、本次贷款包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 包管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工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联投佩尔向工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贷款提供包管。《保证合同》包管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定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预计提供包管总额为人民币63.50亿元,此中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总体包管计划36.90亿元,对控股子(孙)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孙公司总体包管计划26.60亿元,在2021年年度新增包管总额未突破总体包管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上述包管额度。
上述包管计划的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答应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7)
2、股东大会决定情况
2021年5月27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根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能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D#)D-12、13、14#楼
法定代表人:吴坚
公司范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科技产业园开发建立、招商及运营管理;厂房建立;房地产开发建立、商品房经营;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从事移动智能终端、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能开发、技能咨询、技能服务、技能转让;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分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3,481.69万元,负债合计19,758.28万元,所有者权益13,723.41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机构范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营业场所:武汉东湖新技能开发区高新大道780号沃德中心
负责人:易碧蔚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视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答应的业务,经营范围以答应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保证最高限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
2、合同包管项下,授信敞口部分所形成的债务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9,000万元。
3、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团体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4、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包管。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推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本次包管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金融机构贷款融资业务,能有效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经营需求。
2、本次包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贷款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均衡。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
董事会以为:公司对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包管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包管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的议案》的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中提供包管的对象为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立资金和补充公司活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必要,提示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希望情况举行融资包管,加强对被包管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包管计划事项。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包管数量及逾期包管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包管余额合计为人民币339,477.94万元(不含本次包管),占最近一个管帐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63.08% ,共累计对外提供的包管余额为63,840.71万元(不含本次包管),占最近一个管帐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1.86%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包管情况。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定;
2、股东大会决定;
3、保证合同;
4、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6、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表。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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