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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10月24日东湖高新公开信息显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涛、副总经理段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变乱,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羁系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明,2020年12月7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对其联营企业湖北鸿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鸿盛)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的贷款按照其46.4%的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9.9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事项已分别经2020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湖北鸿盛股东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工建)按照38.6%的持股比例提供担保。2021年12月,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投)以划转形式完成湖北工建43.17%的股权受让。2022年7月,湖北联投将其持有湖北工建43.17%的股权注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联发投),并于2022年7月12日完成工商变更。自此,湖北鸿盛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对湖北鸿盛的担保被动成为关联担保。公司迟至2023年7月13日才披露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收购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权后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湖北路桥为湖北鸿盛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23亿元。上述议案于2023年8月2日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综上,关联方收购湖北工建控股权而形成关联担保后,公司未及时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任务,侵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处罚决定如下:
予以羁系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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