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技部已陆续发布系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各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为组织实施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牵头申报单位应为在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科技研发能力,运行管理规范。
2.各专项均须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通知、材料提交、立项公示等信息均需登录该平台查看。未注册的申报单位需按照网站指引进行注册。
3.各申报单位选择“湖北省科学技能厅”作为推荐单位。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后,将申报书PDF版和申报指南PDF版发送至科创局邮箱contactforwork@163.com,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科创局将汇总推荐至省科技厅相关处室。后续省科技厅负责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在系统中进行推荐。
4.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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