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也会“退休”!那怎么缴费?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3日讯23日上午10时,作为长江日报创刊73周年暨长江日报读者节系列重要活动之一,宠粉直播之医保政策咨询专场准时开播(点击蓝字看详情)。武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李鸣现场对广大参保人最为关心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门诊重症慢病申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只有职工医保才有“医保退休”
首先,城乡居民医保是“缴一年保一年”,每年在统一时间内自己缴纳,第二年才能够按照待遇规则享受医保待遇。
李鸣介绍,“居民医保没有退休待遇的说法”,每年必须按时缴费,第二年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不存在退休不缴费的待遇。所以,如果参保人一直参加的是居民医疗保险,即使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也需要继续缴纳居民医保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另一方面,根据现行政策,武汉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在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之后就可以不用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需要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即可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退休前就达到缴费年限仍需缴纳医保
在直播中,有不少市民询问,退休前就达到缴费年限,还需要缴纳医保吗?
李鸣介绍,享受我市职工医保退休免缴待遇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二是满足上述规定缴费年限。
缴纳医保满足我市规定的年限,保证的是退休后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如果在退休前就停缴医保,停缴期间是不能享受医保待遇的。所以,在办理退休前即使缴够规定年限,仍然需要继续缴纳医保直至退休。
举个例子,张老师60岁退休,到56岁时医保已经缴够年限,如果他56岁就停缴医保,就意味着他56岁至60岁之间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在60岁退休之后才可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参保人是我市用人单位职工,那就必须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并按规定缴费,才能继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能由于缴费年限到了,就停止缴费”。我市选择缴纳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一旦中断,从中断次月起就停止医保待遇,为避免影响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按月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
退休时,没有达到缴费年限可以这样做
值得注意的是,有不少市民反映,“医保退休”还会有另外一种相反的情况,就是退休时没有达到缴费年限,那么医保该怎么处理呢?
李鸣介绍,如果我市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时间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可以选择一次性将不足年限的医保费用补齐,办理职工退休医保。
如果职工在退休时,没有达到退休医保的办理条件,也可以选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所以,没有办理退休医保的职工,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仍然需要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限内缴费,以确保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直播中,市民还有哪些医保方面的问题
除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问题外,直播中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还有关于我市门诊重症医保怎样申请的问题。
李鸣介绍,目前,符合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的病种有31种。本年初,武汉市医保部门正式上线门诊重症(慢病)待遇认定小程序。参保人可在我市各医疗机构、各区医保部门提供的小程序二维码,或在微信中搜索“武汉慢特病申办”根据提示进行办理。
还有市民咨询,武汉市新城区和中心城区居民医保报销有没有差别?李鸣表示,全市统筹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适用,新城区居民医保和中心城区居民医保在住院报销政策方面无差异,在中心城区就医不需要开转诊证明(除特殊待遇人群外),在同一医院就医报销无差异。武汉市民不管在哪个区办理了医保,在武汉市同一家医院的报销政策都是一样的。
武汉市参保人在外地生小孩可以接纳现金报销的方式享受医保。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带申报资料到参保单位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提供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以及相干病案资料复印件(包括: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检查报告单等)、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以及银行账户信息(借记卡I类账户、开户行全称)。参保职工本人还可通过湖北医保服务平台查询生育保险金额。
【记者胡琼之 编辑:丁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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