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启动!有这些重要变化→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7日讯日前,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获悉,我市正式启动2022年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这是社保、医保系统分离后,我市首次开展参保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年度缴费工资独立申报工作。因此,2022年度我市参保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也相应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每年7月,我市以年度全市职工医保个人缴费基数标准对新一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进行调整(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全市参保单位须同步完成本单位职工医保年度缴费工资申报。今年起,武汉市参保单位需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hubei.gov.cn/hubeiHallSt/web/hallEnter/#/Index),根据提示申报2022年度本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期自即日起至6月30日。
https://p3-sign.toutiaoimg.com/tos-cn-i-tjoges91tu/T5886CQ9NBRob9~tplv-tt-large.image?x-expires=1995954004&x-signature=uWEZi%2BJ5UIPtsOZfA%2B90fPZtIek%3D武汉市参保单位须单独向医保部门申报医保缴费工资
此前,我市参保单位每年向武汉市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并由人社部门集中审定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数额。
今年初,我市医保、人社业务系统正式分离,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工作从我市人社部门转由医保部门接手。这也意味着,从今年起,我市参保单位按要求须单独向医保部门进行年度医保缴费工资申报。6月30日前,我市参保单位可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通过“网上经办”中的“职工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办理2022年度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
此外,从今年起,我市参保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生育保险费)实行每月自主申报。全市参保单位登录“湖北医保服务平台”办理单位月度申报业务,初次申报后用人单位如有情况变更,也可及时通过该平台重新申报。
今年全市参保单位需申报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由于今年我市医保、人社系统分别上线省级系统,数据共享渠道正在加紧建设中,除了申报本单位在职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外,为保障全市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享受,我市参保单位需要申报本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详细来说,我市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已退休人员以2021年12月养老金数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申报本人2022年度的养老金;2022年1月至6月参保人员单位新增退休人员,以申报当月退休职工养老金数额申报2022年度的养老金。据介绍,“申报退休人员养老金,用来确定退休人员2022年度医保个人账户划拨基数”。
而我市参保单位在职职工,则是以本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申报工资;如职工无2021年月平均工资,以2022年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该职工医保缴费申报工资。如职工无2022年月平均工资的,以申报当月该职工工资作为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申报工资。
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应按规定公示
“用人单位自主申报职工医保缴费工资并不意味着放松监管”,武汉市参保单位应以本单位职工2021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单位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相关部门提醒,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应按照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计算,即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6个部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参保单位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据实申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据介绍,今年我市参保单位申报职工医保缴费工资需认真签署《承诺书》,逾期未申报的,会影响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同时,《承诺书》须告知职工本人,并经职工本人同意后,单位经办人及法人才能签字盖章。此外,我市参保单位应将2022年度职工医保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转达并在本单位办公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7天,并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承诺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职工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资料备查。
今年我市还将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联合相关部门核查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工资,漏报瞒报职工缴费工资的参保单位将受到严处。
(长江日报记者胡琼之 通讯员田野 孙建彬 郑思青)
【编辑:侯方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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